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数量情况:1个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区委宣传部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截至目前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为:A类业务承办岗17个,在岗人数 17人,审查决定岗2个,在岗人数2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年检查文博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宾馆、影院以及营业性演出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共5369家次,年度人均执法检查量146.41件,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率100%,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强力护航首都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北京市优化政务服务整体部署,以及丰台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原则,认真梳理汇总所承担的包括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四类行业41个大项97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100%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审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399件,其中新设立事项322件、变更事项40件、延续事件15件、注销事项22件、撤销事项0件、补证事项0件。审核演出剧本115个,审核演出人员资质1459人次,全年演出场次3290场。提供现场核查行政指导服务227家次,受理接待现场、电话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1360余人次,行政许可准确率和承诺件按时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100%。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监管方面。计划:在年度检查计划中覆盖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宗教等八大领域。执行情况:全年执法检查覆盖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宗教等八大领域。
二是执法检查。计划:年人均检查147.05件,对同一企业实施入企检查年度频次上限为5次/年。执行情况:全年执法队共检查2489件,人均检查146.41件,对同一企业实施入企检查年度频次均未超计划上限5次/年。
三是一体化综合监管考核方面。共完成检查量2489件,现场检查494件,扫码率100%;非现场检查1995件,非现场检查占比80.15%;检查问题发现率16.11%,三率均达到市总队和区政府一体化综合监管考核要求。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一是2025年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8家次,形成行政处罚(含不予处罚)55家次,罚没款19.11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经营许可证件1家次,针对企业初次违法行为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8件。
二是案件数据录入方面。计划:填报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等数据。执行情况:全年执法数据均按要求填报至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相关平台中。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对照各项考核指标,定期对大队的工单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和研判,2025年共办理区接诉即办平台工单631件,群众满意率、解决率及响应率在市级各区县排名均名列前茅。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情况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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