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区卫生健康委)是丰台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参与组织落实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科室设置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内设科室共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改革发展办公室(研究室)、行政审批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老龄健康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医疗保障科(献血办)、家庭发展科、卫生健康权益科(信访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管理科)、法规监督科(环境保护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科(健康促进科)、干部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安全生产科)、党建办公室、工会、团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行政编制66人,实际63人。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6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精心打造丰台高品质医疗体系。丰台医院提质改建项目完成验收、外部配套设施以及开办设备安装调试后,实现开诊。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工程实现开工,年内完成“正负零”目标。
2.不断丰富社区医疗服务内涵。持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病特色科室建设,与市、区级三甲医院及专科医院联合申报专病培育基地,提高社区诊疗能力,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玉泉营街道、卢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新建工作。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底实现开诊。
4.提前做好迎接创卫国家级评估准备。开展国家卫生区国家级评估线上指标申报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区国家级现场评估准备;迎接北宫镇迎接国家卫生镇评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8362.56万元,比2022年32718.26万元增加5644.3万元,增长17.2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8362.56万元,比2022年32718.26万元增加5644.3万元,增长17.25%。本单位2023年无其他资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本单位2023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225.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1%,比2022年2921.17万元增加304.06万元,增长9.43%。
(二)项目支出预算35137.33万元,比2022年29797.08万元增加5340.25万元,增长15.2%。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年初中央下达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补助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达资金2313.09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场所租赁、机构运转、审计服务、绩效评价、法律顾问等日常运转经费以及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公立医院、基层卫生、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等在我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上缴上级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安排的预算。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安排的预算。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2.6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36.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0.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5137.3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3.46万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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