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受区水务局委托,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定受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协助配合市中心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内设机构由办公室、技术室、监督室、财务室构成。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2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1万元,增长33.6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1万元,增长33.69%。
1.财政拨款收入529.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61万元,增长31.21%,其中:基本支出493.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9%;项目支出2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1万元,增长33.6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4%;卫生健康支出3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3%;农林水支出352.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91%;住房保障支出76.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决算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其中:“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54万元,2024年度决算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培训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4.55万元,2024年度决算52.67万元,100%完成预算资金及追加资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4.55万元,2024年度决算5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及追加资金。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5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58万元。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收支调入本分类科目。
4、“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91万元,100%完成预算资金及追加资金。其中:“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91万元,100%完成预算资金及追加资金。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0.95万元,2024年度决算76.43万元,100%完成预算资金及追加资金。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95万元,2024年度决算76.43万元,100%完成预算资金及追加资金。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493.1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9.14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万元,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的其他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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