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主要为:1.负责宣传全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2.收集、发布、反馈招商引资工作信息;3.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信息引导等综合服务;4.组织实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工作。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投资发展科、投资项目科、投资服务科、贸易促进科。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338.19万元,比上年减少19567.77万元,下降85.4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27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477.48万元,下降51.51%。
1.财政拨款收入3268.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8.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00.21万元,比上年减少19584.79万元,下降85.57%,其中:基本支出768.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29%;项目支出2531.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4.19万元,比上年减少19570.77万元,下降85.44%。主要原因:暂停政策兑现,故资金支出大幅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59%;科学技术支出222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3%;卫生健康支出62.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8%;住房保障支出119.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决算810.6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388.33万元,下降95.1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决算78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组织事务”2024年度决算3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决算222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决算8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决算6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决算6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决算1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住房保障改革支出”2024年度决算1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出768.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9.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6万元。主要原因:随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团组赴英国、法国开展招商活动;MIF展会期间赴澳门开展展览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与丰台国际商会及会员企业共同赴新加坡开展为期5天的境外企业走访等招商引资活动;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2024年6月9至16日,一名同志随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团组赴英国、法国开展招商活动;2024年7月1日-5日一名同志与丰台国际商会及会员企业共同赴新加坡开展为期5天的境外企业走访等招商引资活动;2024年10月15日-10月18日,两名同志随区领导赴澳门开展MIF展览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9.77万元,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增加原因:机关日常运行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其他福利,包括基本离退休费、医疗补助等。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退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主要为:1.负责宣传全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2.收集、发布、反馈招商引资工作信息;3.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信息引导等综合服务;4.组织实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工作。
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投资发展科、投资项目科、投资服务科、贸易促进科。
各项目科室参与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并参加绩效评价的相关培训。配合绩效评价小组的工作,负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本科室进行绩效跟踪、绩效自评,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对本科室进行落实整改。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工作职责及任务目标设立,结合实际情况及三定方案完善了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与职责任务能够相互匹配,目标设置具有合理性,符合本单位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33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768.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531.5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328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63万元,项目支出2518.2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59%。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达到绩效评价项目、参加组织各类活动次数、印制招商资料数量、部门预算项目审核数量等项目产出数量要求。
2.产出质量
全年高质量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活动参与度≥90%;积极研究招商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信息、细化各种数据。
3.产出进度
全年完成目标进度,实现预期目标。
4.产出成本
为实现相关目标的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支出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资金支出标准范围内。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丰台,推动丰台区高精尖产业优质企业持续落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一批高精尖企业落户丰台区,促进丰台区经济增长。
2.社会效益
宣传推介区域营商环境、招商政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平台,提升丰台区社会品牌影响力。
3.环境效益
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企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互联,畅通线上线下各类渠道,聚焦关注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解读等各项服务,全面助力企业发展。
4.可持续性影响
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和企业服务,提高招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一批高质量企业汇聚丰台,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综合评定〉90%。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和安全,会计基础信息完善。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和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支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专款专用。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计划,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产管理
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
(三)绩效管理
根据财政部门的文件要求,完成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覆盖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0%。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2024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数为1,165.56万元,决算数为3,286.92万元,差异2121.36万元,差异率182.00%。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年中有调整,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从预算调整情况来看,预算管理科学性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2.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具体、细化。部分项目的指标设定过于宽泛,项目立项前预算编制应进一步精细化。
六、措施建议
针对此次部门绩效自评中显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项目实施各个环节,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下一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增加绩效目标的可量化性
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绩效目标论证,增强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进一步总结出具有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和成果。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括
1.项目背景
第29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简称MIF)于2024年10月16日至19日在澳门威尼斯人金光会展中心举行,活动以“魅力北京活力丰台”为主题,市政府港澳办会同市贸促会组织北京市代表团参加。我区作为全市唯一重点推介区,借助MIF展会平台,展现丰台产业优势及特色,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蓬勃发展态势,释放强大投资机遇。根据市外办、市贸促会要求,10月15日-10月18日MIF展会期间,丰台区主管副区长带队,丰台区政府8人、区属国企2人赴澳门开展展览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开幕式当天北京馆举办“北京主题日”活动,丰台区政府主管领导就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等三大重点功能区及丰台区发展优势做重点推介;举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洽谈交流活动,邀请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证券基金行业协会、南光物流有限公司等18家澳门各界知名商协会、企业家代表以及丰台区重点企业代表出席;举办以“追科技之光筑强国梦想”为主题的“科学家精神”进澳门科普教育活动;先后赴到永利澳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会等实地学习考察,同时与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永同昌集团、澳门新大陆万博科技有限公司等开展座谈交流,洽谈合作商机;举办北京与葡语国家企业对接会。
使用情况:我区参加澳门MIF展会会务服务费用34.4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
1.总体目标
区投促中心精心策划行程安排,联系对接当地企业,将点位情况整理成册,确保走访对接精准高效。举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洽谈交流活动,广泛邀请澳门知名企业机构,征集合作意向,发送邀请函;筛选参访机构,向国际葡语市场商会等重点机构发送拜访函;分析葡语馆企业,寻找合作契机。
衡量绩效指标:与不少于10家当地优质机构、企业深入交流对接,推介我区优质营商环境。
2.阶段性目标
初期:精心策划行程安排,联系对接当地企业,将点位情况整理成册,确保走访对接精准高效。
中期:精选北京戴纳实验科技等7家区内与澳门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且具备丰台特色企业赴澳门参展参会,涵盖供应链服务平台代表、金融类、高新技术类、文化旅游类及戏曲演绎团体等。提前了解展会情况,甄选参展企业展品37项,发放葡语国家馆企业名录,梳理参展企业展示需求清单及企业对接需求清单。
后期:在展会期间举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合作洽谈活动,通过“扫馆”对接、展台交流、定向洽谈、上门拜访等多种形式,对接当地优质企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分析、检验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通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丰台区组团赴澳门开展展览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
3.绩效评价范围
财政拨款资金34.9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丰台区财政局《丰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考评工作组结合本次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经研究讨论,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设定了本次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和权重,重点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项目名称2024年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会务费
主管部门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实施单位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了解评价的对象、内容和具体要求;
2.收集与评价项目有关的资料,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3.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4.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
5.根据前期工作,独立撰写项目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各级指标,达到年度指标值,总分100分。顺利完成在活动期间开展主题推介,参加北京主题日活动、北京-葡语国家企业对接会、京澳重点领域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并筹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合作洽谈会等工作。项目支出符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求。此次参展是我区首次参加MIF展会,对我区营造优质外资环境、释放投资商机、引入国际资本具有重要意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丰台区组团赴澳门开展展览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兑现资金批复34.9万元,实际下达34.9万元,实际投入34.4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丰台区作为全市唯一重点推介区,深度参与本届MIF展会,并在展会期间举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合作洽谈活动,实地走访拜会当地企业,与永利澳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会、澳门大学、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永同昌集团、澳门新大陆万博科技等优质企业、机构建立联系,推介我区优质营商环境,扩大招商朋友圈。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活动深入了解澳门产业发展新场景、新生态,更好促进两地企业开展双向投资和经贸合作,实现两地产业精准对接,为我区企业在澳门发展拓展有效路径,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知名度,扩大招商朋友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丰台区作为全市唯一重点推介区,深度参与本届MIF展会,并在展会期间举办北京丰台(澳门)投资合作洽谈活动,实地走访拜会当地企业,与永利澳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会、澳门大学、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永同昌集团、澳门新大陆万博科技等优质企业、机构建立联系,推介我区优质营商环境,扩大招商朋友圈;与横琴城投、澳门华云贸易、澳门机场、巴西Colmeia等近90家企业、机构建立联系,挖掘招商线索;活动新闻吸引二十余家主流媒体转发刊载。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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