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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

日期: 2025-10-10 15:2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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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案件中止调查决定书

京丰2025036

北京光基农业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案本机关于202587日予以立案调查。2025年8月26日,我局向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至今未回复协查结果,且无法找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故本案无法进行下一阶段调查。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1010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姚建春  邰利民 联系电话:010-6389249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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