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丰农止调〔2025〕036号
北京光基农业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案,本机关于2025年8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2025年8月26日,我局向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因至今未回复协查结果,且无法找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故本案无法进行下一阶段调查。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10月10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
联系人:姚建春 邰利民 联系电话:010-6389249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中止调查决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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