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
《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6〕22号)
二、补贴使用范围是什么?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本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一)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四)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三、补贴适用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自行耕种本户家庭承包耕地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耕地通过土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耕种的,依据合同(协议、证明)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未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承包方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整户消亡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本区国有农场经营国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国有农场,向属地镇政府申报补贴。
四、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已经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蔬菜生产补贴。
五、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是什么?
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在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的“种植业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补贴申报,由所在村村委会/社区初步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报送村委会/社区。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社区公示确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工作流程,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七、申报面积怎样核算?
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进行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
八、咨询电话是多少?
010-6386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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