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字号] 丰政农发 2026 16
  • [成文日期] 2026-06-18
  • [发布日期] 2026-06-18
  • [实施日期] 2026-06-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 【简明问答】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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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涉农业生产街镇:

    现将《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8日


    2025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为提高蔬菜生产能力,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蔬菜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京政农发〔2026〕23号),现制定《2025年度丰台区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补贴类型

    2025年度内已开展的蔬菜生产,以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进行核算,包括三类:一是露地蔬菜生产;二是设施蔬菜生产;三是工厂化生产和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生产经营主体不予补贴

    1.发生“大棚房”问题的。

    2.播种定植后不进行正常采收及由此产生销售等舆情的。

    3.补贴年度内检出禁限用农药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4.发生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

    二、补贴标准与相关规定

    (一)补贴标准

    蔬菜生产补贴标准为600元/亩·

    (二)工厂化生产和智能连栋温室生产

    1.智能连栋温室蔬菜生产补贴面积按照3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2.植物工厂和工厂化食用菌生产。补贴面积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工厂化苗菜生产(不包含工厂化豆芽生产)。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数据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三)面积核算

    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得按照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

    三、补贴对象

    蔬菜生产补贴坚持补贴对象自愿申报原则,应符合以下5个条件:

    一是申报补贴的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是种植蔬菜应纳入统计部门生产统计范围、且上市销售流通为目的

    是正常进行蔬菜生产,不发生撂荒和设施闲置情况。

    四是同一地块、设施或工厂化蔬菜生产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蔬菜生产补贴

    五是同一地块已经享受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2025年度蔬菜生产补贴

    四、工作程序

    如实申报审核

    街镇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街镇政府审核、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要求;要通过“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补贴申报、确认、审核等程序;工厂化蔬菜生产企业申报蔬菜生产补贴的,要按照区级方案规定,规范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等。原则上各街镇应在7月2日前完成审核并上报

    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各街镇2025年蔬菜实际生产情况指导各街镇加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审核,强化补贴全过程监督有效提高政策的覆盖街镇政府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补贴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辖区村委会逐一核实申报地块面积和真实生产情况;负责辖区蔬菜生产补贴工作所有相关纸质或照片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以备查验。

    对以往年度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审计和巡视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并及时提醒纠正,做到准确理解并认真执行政策。

    (二)按时发放补贴

    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并修正数据后,对接代发金融机构再次发放。原则上在2026年7月25日前完成补贴发放。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履行蔬菜生产补贴工作主体责任,压实“菜篮子”区长责任制,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明确分工,细补贴工作,保障蔬菜生产补贴规范有序实施

    加强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年度执行结束,结余资金由各区滚动用于下一年度蔬菜生产补贴工作,不足部分由各区财政先行垫付。市农业农村局对结余资金和不足部分进行统计,商市财政局在安排2027年转移支付资金时统一清算。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检查机制,要加强对街镇政府的指导和把关,对补贴实施全过程开展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要强化补贴申报信息核查,补贴发放后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申报条件超范围发放、多发放等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出现的问题。市级不定期对各区蔬菜生产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加政策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蔬菜生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力争将政策宣传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主体;要督促指导街镇政府对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基层干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街镇政府要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妥善处理群众举报、诉求、纠纷和上访等问题。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区级补贴方案。各街镇要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及时开展总结

    补贴足额发放后,及时总结本区2025年度蔬菜生产补贴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年度补贴面积、产量、补贴申报与执行程序、本区特色政策内容、区级开展的政策宣传、监督检查以及存在的问题等。20268月10日前,将本区补贴工作总结正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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