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台区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文字号] 丰科园委发 2026 4
  • [成文日期] 2026-08-01
  • [发布日期] 2026-08-01
  • [实施日期] 2026-08-01
  • [废止日期] 2029-07-31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一图读懂】丰台区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行动方案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台区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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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高水平中试平台,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我委制定了《丰台区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行动方案》。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202681

    丰台区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高水平中试平台,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的验证熟化与产业化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实现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双向促进;坚持产业适配,围绕4+5+X”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和潜力细分领域,系统性构建多层次、全链条的中试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坚持市场导向,推动中试平台、小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与科研仪器设备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开放共享,以市场化机制激活一批专业高效的中试载体;坚持生态为本,深化中试+孵化+金融+场景融合共生机制,培育壮大市场化技术经理人队伍,促进技术、资本、人才、场景等创新要素高效集聚、有序流动,打造中试创新生态体系。补齐一批产业紧缺中试平台,做强一批标杆引领中试平台,激活一批存量低效中试平台,系统构建覆盖重点产业、汇聚多元主体、联动京津冀、服务全周期的中试平台体系。

    2030年,建成不低于50家功能定位清晰、服务能力突出、运营管理高效的中试平台和中试产线,其中新引进不低于20家,争创市级平台不低于8家,国家级平台不低于2家,现代化中试体系和综合性中试平台集聚区基本建成,中试服务能力走在全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中试平台集聚行动

    1.推动平台产业化、融合化、特色化发展。聚焦4+5+X”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动中试能力实现对轨道交通、空天信息、人工智能、绿色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全覆盖。围绕争创两业融合示范区建设,支持中试平台提升产品创制能力和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大健康专班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一核引领、多点布局、区域协同空间布局。一核引领即在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一期集中建设中试平台集聚区,形成研发、孵化、服务、生产四个功能板块,构建科技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服务闭环,打造市级中试产业集群。多点布局即按一赛道一园区”“一平台一生态原则,在全区不少于20处可更新利用空间布局中试特色园。区域协同即京内主动承接海淀0—1”阶段创新成果,衔接亦庄、大兴、房山10—100”阶段规模生产;京外依托京津合作示范区和京雄人才科创走廊,吸引津冀企业在丰台设立中试平台,形成丰台中试试产,津冀规模量产的协同格局。(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相关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中试体系建设行动

    3.加快中试平台建设发展。新建一批系统集成、组装调试、产品试制等中试产线、中试工厂,布局一批服务成果落地的公共中试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按市级补助金额最高25%给予区级配套。区级支持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中试平台改造提升。支持中试平台开展数智化、绿色化改造,加快AI大模型、数字孪生、机器视觉等在中试平台应用,鼓励中试平台开展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对改造项目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按市级补助金额最高20%给予区级配套,不超过500万元。(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中试能力提升行动

    5.拓展中试平台服务功能。鼓励中试平台拓展技术挖掘、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创新、试验验证、检验检测、市场对接等服务。支持中试平台、中试产线提升产品创制能力,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按市级补助金额最高25%给予区级配套,不超过1000万元。(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鼓励中试平台开放服务。推动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内部自建自用的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对外开放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服务,根据平台服务质效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新增开放服务不低于5家。(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中试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中试平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中试验证、计量检测、质量认证权威性。鼓励中试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对主导或参与制定中试有关国际、国家、行业和本市地方标准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中试+”生态赋能行动

    8.完善中试专业服务支撑。支持市场化技术经理人机构为区内中试平台提供中试业务对接服务,按照对接成果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搭建中试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实现中试需求、中试资源、中试产品等信息一站通查。在集聚区内设立中试服务先丰港,为中试平台提供工商注册、项目备案、资金申报、法律财务等一站式服务。建设丰台区润物中试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中试平台提供知识产权转化、管理、融资、保护全链条服务。(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中试孵化联动发展。鼓励中试平台与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中试孵化共同体。开展中试验证成功成果快速孵化,根据孵化和出孵企业质效,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孵化器在孵企业利用区内平台开展中试验证。(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强化中试金融精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区内中试平台熟化项目,纳入科技成果转化拨投联动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鼓励各类市场化基金参与,重点投向优质中试企业发展与中试熟化项目。支持金融机构推出中试贷、中试险等金融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申报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业担保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试相关企业,给予丰质贷(京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支持。(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拓展中试成果应用场景。举办应用场景对接活动,发布中试场景清单,建成中试应用场景15个以上。鼓励企业中试成果首试首用,对实现中试产品首试首用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试产品申报市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流片政策,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丰台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中试人才培养。加强中试人才选育管用联动,支持中试平台与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共建博士后工作站、产教融合平台和实训基地,培养中试领域实用型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根据产教融合平台和实训基地在项目实训、岗位开发、场景改造、课程设计、导师带教等方面的情况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定成果依据。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试人才申报丰泽计划,对入选人才分层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丰台园管委会、区人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

    由丰台园管委会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科信局等相关部门、街镇,建立中试平台集聚区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协同做好全区各级各类中试平台规划布局、建设、运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班一对一服务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空间保障

    制定中试平台集聚区建设一地一策方案,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老旧厂房和低效楼宇定制化改造、新建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工厂。加大建设指标支持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工业上楼等方式在中关村丰台园东区一期,集中建设专业化中试载体

    (三)强化政务服务

    开辟中试项目规划、建设、环评、安评等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对特定领域利用原有设施开展中试项目,依法判断不属于重大变动或依法不纳入环评管理,经专家论证符合环保要求的无需另行报批环评。对中试验证技术成果申报专利的,纳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实施专利批量审查和优先授权。

    (四)强化监测评价

    加强对中试平台服务能力、开放共享水平、成果转化效益等方面的动态监测与综合评价。开展中试平台的梯次储备、培育和认定。

    (五)强化宣传推广

    发布中试平台对外服务手册,举办中试对接活动,总结中试平台建设经验成效,持续擦亮丰台中试平台聚集区品牌。

    本方案由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三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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