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开展2026年丰台区科普专项项目补充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6-10-29
  • [发布日期] 2026-10-29
  • [实施日期] 2026-10-29
  • [废止日期] 2026-11-17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关于开展2026年丰台区科普专项项目补充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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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科普支撑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相关要求,积极调动丰台区丰富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助力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现补充征集2026年科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17日。

    二、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项目共三类,包括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特色科普活动项目、创新性科普内容开发项目。

    三、征集方向

    1.申报单位要结合国家、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创新相关工作重点,聚焦生产安全、科技安全、低空安全等主题,积极策划特色科普活动。

    2.鼓励科技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特色科普活动;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科普,促进科学技术研发推广,开展科普展项的开发与应用;构建科普知识体系、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丰台区或服务对象是丰台区内的主体。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申报项目按程序通过评审后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7.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申报单位须按期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和任务内容。

    8.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五、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请于2026年11月17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申报书(Word及PDF)及单位资质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于11月23日前将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颖、郑开萍

    联系电话:010-83650115

    报送地址:丰台区富丰路2号星火科技大厦8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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