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和义街道征收范围涉及内容为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和义站C出入口,沿南北向布置,东至和义东里五区,西至南苑路辅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21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
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上述事项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53233621
办公地址: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A座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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