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开展丰台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政策申报 (第一批)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6-01-21
  • [发布日期] 2026-01-21
  • [实施日期] 2026-01-21
  • [废止日期] 2026-01-30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简明问答】《关于开展丰台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政策申报(第一批)的通知》政策解读
  • 关于开展丰台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政策申报 (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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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高地,根据《丰台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现开展丰台区人工智能支持政策第一批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地均在丰台区或有意愿融入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且满足申报条件(详见各方向申报说明)的人工智能企业、孵化器、园区运营机构及产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方向

    1.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

    1.1 支持大模型合规备案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的大模型,一次性给予研发企业最高50万元支持;工业大模型最高支持60万元。

    1.2 鼓励垂类大模型研发,对购买通用大模型开展垂类大模型研发、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的企业,经评审认定,按照不超过年度购买服务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2.数据开放流通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2.1 鼓励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估等服务高端化发展,支持高质量人工智能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建设,对自主建设并首次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的单位,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2.2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数字)资产登记,按照不超过登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3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数字)产品交易,按照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数据供给方最高100万元支持。

    2.4 支持企业建设用于大模型训练和产品开发的可信数据空间,根据对外服务效果,按照不超过建设投入的20%给予建设方最高100万元支持;工业可信数据空间支持比例、资金上限提高至30%、200万元。

    3.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3.1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人工智能产学研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对出资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联合基金的企业,区级给予资金配套。

    3.2鼓励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增量部分分档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4.行业应用示范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

    4.1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首试首用,对入选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级首台(套)项目补贴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补贴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工业智能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5.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5)

    5.1 支持新建人工智能软硬件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小批量组装制造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方,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5.2 对新获评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未来产业育新基地等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支持。

    6.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征集(申报说明详见附件6)

    6.1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或统计登记地在丰台区外,但有意愿融入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的人工智能企业。

    三、申报说明

    企业申报期:2026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入对应方向申报材料栏目下载附件填写进行申报。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支持方向

    科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

    数字经济科

    宋老师

    83656474

    2

    数据开放流通奖励

    数字经济科

    杨老师

    83656305

    3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

    3.1综合科

    3.2科创科

    3.1陈老师

    3.2郑老师

    3.1方向83656657

    3.2方向

    83656384

    4

    行业应用示范奖励

    产业科

    杜老师

    83656341

    5

    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

    科创科

    于老师

    83656374

    6

    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

    数字经济科

    程老师

    83656385

    四、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参考各方向申报说明和附件材料清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各签字盖章处、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务必在申报期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再补充材料。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开展审核评估、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和验收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有权收回已拨付资金。

    3.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次政策申报工作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附件:1.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申报说明;2.数据开放流通奖励申报说明;3.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申报说明;4.行业应用示范奖励申报说明;5.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申报说明;6.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申报说明。(以上附件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下载)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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