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加快发展,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高地,根据《丰台区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现开展丰台区人工智能支持政策第一批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地均在丰台区或有意愿融入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且满足申报条件(详见各方向申报说明)的人工智能企业、孵化器、园区运营机构及产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方向
1.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
1.1 支持大模型合规备案,对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的大模型,一次性给予研发企业最高50万元支持;工业大模型最高支持60万元。
1.2 鼓励垂类大模型研发,对购买通用大模型开展垂类大模型研发、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的企业,经评审认定,按照不超过年度购买服务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2.数据开放流通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2.1 鼓励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估等服务高端化发展,支持高质量人工智能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建设,对自主建设并首次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的单位,经评审认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2.2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数字)资产登记,按照不超过登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2.3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数字)产品交易,按照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数据供给方最高100万元支持。
2.4 支持企业建设用于大模型训练和产品开发的可信数据空间,根据对外服务效果,按照不超过建设投入的20%给予建设方最高100万元支持;工业可信数据空间支持比例、资金上限提高至30%、200万元。
3.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3)
3.1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人工智能产学研协同攻关和成果转化,对出资参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联合基金的企业,区级给予资金配套。
3.2 鼓励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增量部分分档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4.行业应用示范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
4.1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首试首用,对入选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级首台(套)项目补贴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补贴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工业智能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5.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申报说明详见附件5)
5.1 支持新建人工智能软硬件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小批量组装制造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方,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5.2 对新获评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未来产业育新基地等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支持。
6.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征集(申报说明详见附件6)
6.1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或统计登记地在丰台区外,但有意愿融入丰台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的人工智能企业。
三、申报说明
企业申报期:2026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入对应方向申报材料栏目下载附件填写进行申报。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支持方向 | 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 | 数字经济科 | 宋老师 | 83656474 |
2 | 数据开放流通奖励 | 数字经济科 | 杨老师 | 83656305 |
3 |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 | 3.1综合科 3.2科创科 | 3.1陈老师 3.2郑老师 | 3.1方向83656657 3.2方向 83656384 |
4 | 行业应用示范奖励 | 产业科 | 杜老师 | 83656341 |
5 | 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 | 科创科 | 于老师 | 83656374 |
6 | 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 | 数字经济科 | 程老师 | 83656385 |
四、申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参考各方向申报说明和附件材料清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各签字盖章处、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务必在申报期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再补充材料。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开展审核评估、绩效评价、过程管理和验收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有权收回已拨付资金。
3.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次政策申报工作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
附件:1.大模型和智能体研发奖励申报说明;2.数据开放流通奖励申报说明;3.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励申报说明;4.行业应用示范奖励申报说明;5.建设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奖励申报说明;6.丰台区人工智能企业伙伴计划申报说明。(以上附件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下载)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1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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