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掌握我国数据资源发展新进展、新趋势,国家数据局综合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25年2月印发的《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26〕3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1.本年度全国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10日。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
2.按照北京市数据管理部门工作要求,调查对象登录北京数据资源调查管理平台填报相关调查表,平台地址为https://resourcesurvey.data.beijing.gov.cn。开放时间为自通知日起至3月10日,节假日期间(2月15日-2月23日)系统关闭,其余时间24小时开放。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本制度的调查对象包括合法拥有或控制数据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
2.主要调查数据资源指标,包括数据供给、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内容。
3.本调查制度按报告期别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8701711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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