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构

各区、燕山地区、经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部门,税务机关

二、服务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涉及事项

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工作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3个工作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即时办结。








办理形式及咨询方式


办理形式: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综合)

 12366 转区局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图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经营主体事项招聘用工,点击“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立即办理;

2.判断是否安排残疾人就业;

3.填报信息及完成线上申请: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录“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系统,维护单位信息,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完成残疾人就业认定;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办结;

2)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办结;

4.查询办件进度及办理结果。


办理入口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结果名称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

批文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结果名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结果文书类型

申报表、缴款凭证

有效时间

无时限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申办专区或者法人中心

是(付费邮寄)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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