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形式: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综合)
12366 转区局
一、实施机构
各区、燕山地区、经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部门,税务机关
二、服务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涉及事项
1.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3个工作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即时办结。
办理形式:线上办理、窗口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综合)
12366 转区局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经营主体事项—招聘用工,点击“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立即办理;
2.判断是否安排残疾人就业;
3.填报信息及完成线上申请: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录“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系统,维护单位信息,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完成残疾人就业认定;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办结;
2)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办结;
4.查询办件进度及办理结果。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申办专区或者法人中心
是(付费邮寄)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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